阿富汗宠物入境规定

已取得2016框架法及当前活体申请流程;个人犬猫细则仍未核定。

FAOLEX所存官方公报原件与农业部当前法律目录可确认2016动物卫生(兽医)法;框架涉及动物卫生、兽医职责及进口/过境监管,但不能单凭此确定个人宠物许可申请、认可来源、健康证、狂犬病等待、芯片/抗体或当前抵达隔离。原件为达里语/普什图语,旧字体提取存在乱码,缺可搜索词不证明豁免。肉用活体进口、饲料管制和旧草案不能替代现行家养犬猫规程,实际目的地和口岸须取得主管兽医机关指令。 当前MAIL工作目录链接5页大小动物进口单证流程,由繁育推广部门接收申请并对照出口公司资料;动物卫生/公共兽医卫生与检疫部门逐案加入卫生要求,海关检疫只在实际官方批函条件全部满足时放行。33步骤及5—17天是该行政流程汇总,不是个人宠物许可处理保证或抵达隔离期。2026-07上传路径不证明法规生效日。文件未给家养犬猫接种、体检、标识、抗体或隔离数值,不能把牲畜/公司流程替代个人宠物规程。 本轮渲染复读2016原件,第6条可确认主管机关的进口/过境检查、必要时取样及检疫安排权限;机关职权不证明每只个人宠物固定检测套餐或固定隔离期。出口检验与动物产品检测属于其他条款,证书形式交实施规则,复读补充法律说明但未核定现行个人宠物程序。

具体要求取决于路线、动物情况和实际承运航司。请向主管机关与航司确认你的行程。